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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农村中的合作经济的形式有哪些

2023-05-28 5 来源网络

[我国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的研究框架]我国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的研究框架 我国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的研究思路是以农村合作经济理论为指导,在总结国际农业合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对我国发展农业合作...+阅读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农村中的合作经济的形式有哪些

合作经济是一个广泛概念。前面我们所谈的合作经济,实际上指的是区域性的合作社,类似于上世纪五十年代中期以前建立的所谓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它并不包括流通领域中的合作经济,而国外的合作经济组织,如日本的劳协等,重点是在流通领域。我国现实中的合作经济,或将来大有发展前景的合作经济,主要是:——供销合作社。我国供销合作社建立很早,主要是为农民供应生产资料和推销农副产品的,并且其基层社最早是由农民入股而组成,早已成了全国一大系统。只是它在后来的发展中,因受到极左思潮的影响,两度宣布改变为全民所有制,成了国家的第二商业部,丧失了合作制的性质。改革开放后要改回来,但还没有完全到位,对它的作用要充分肯定。

包括近些年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实际上很多就是由供销社的推动而形成的;——乡镇企业中符合合作经济概念的企业,特别是原来的社队企业。它们在现实中是非农产业,数量很大;——城市的劳动服务企业。它们是为解决返乡知青和职工子弟就业而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成立的。这部分企业的缺点是同国有企业的资产划分不清,严格说保留了旧集体经济模式的特点。但后来通过改革,有一些还是恢复了合作经济的特点,数量也相当大。只是这部分经济主要是在城市,所以不把它划分进来也是可以的;——农村的信用合作社。它也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它的缺点也是受到极左思潮的影响,曾把它收编归农业银行,或归农村行政机构领导,不能自负盈亏,很多名存实亡了。

这两年有一些改革回来了。今后肯定还是要发展的,因为新农村建设需要大量的金融支持,这种金融支持只能主要来自于信用社;——再就是这些年来新发展起来的合作医疗等;——再就是专业合作社,据媒体报道,现在全国已有15万户,并且发展健康,发展趋势猛烈。...

农村金融的内涵

建立在心理上的信任和安全感基础上的信用交易是农村金融的本质特征。农村金融交易实质上是交易主体通过对交易对象“合理性”的判断,即可能获得的收益与风险损失和交易成本的权衡,进行选择从而实现收益最大化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不仅重复交易和反复博弈形成的信誉,对信息披露和心理上的信任与安全感建立,具有促进和放大作用,进而可以极大地减少风险损失和节约交易成本,推动农村金融这种信用交易的扩张。而且,交易双方的信息能力、风险能力、谈判能力等资源禀赋状况、最优化目标以及所受约束的有效性和外部不确定因素的冲击,直接决定了农村金融交易的缔约过程和结果,进而决定农村金融发展。 农村金融交易的表现形式和组织方式只是农村金融的外在特征。农村金融机构是专业化的农村金融供给主体,其出现和发展是社会分工合乎逻辑的结果,而社会分工的演进又以市场范围的扩展为依据,农村金融机构作为依靠专门化知识、能力和信誉,提供中介服务“专家”型组织,只有在农村经济发展对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需求,随市场扩大,达到一定水平时才会变为现实。换句话说,只要真正具备农村金融交易的条件,并且这些条件能确保农村金融交易达到一定的规模,市场自然便会诱导出相应的农村金融机构。相反,如果忽视农村金融交易的条件,人为地向农村经济系统强行输入某种新的农村金融机构,不仅不会带来农村金融交易规模的扩大,反而可能使这种农村金融机构陷入运转困境。由此可见,农村金融组织规模是农村经济活动规模的函数,农村金融机构作为农村金融交易的专业化供给主体,其本身数量的多少,规模的大小,现代化程度的高低并不必然与农村金融发展相对应,也就是说,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的价值在于其农村金融功能的发挥,而不在于其数量的多少,规模的大小,现代化程度的高低,以及表现形式和组织方式的先进与落后。 据此,本文认为“农村资金融通”只是农村金融外在形式的概括,而非农村金融本质属性。“农村金融”不论其数量、规模、现代化程度,以及表现形式和组织方式如何,其本质都是信用关系制度化的产物,是不同产权主体,基于信息、信任、信誉和制度约束基础上,通过信用工具,将分散资金集中有偿使用,以实现“规模经济”的信用交易活动,以及组织这些活动的制度安排所构成的经济系统及其运动形式的总称。农村金融系统在结构上是由资金的流出和流入方、连接二者的农村金融中介机构和农村金融市场,以及对其进行管理的中央银行和其他农村金融监管机构及其运行制度和机制共同构成的,不仅可以通过融通资金、传递信息、提供流动性支持等提高农村资源配置效率,而且还通过大数定律、提供专业化服务和套期保值来有效地分散和降低风险,进而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生产或消费效率,与其他经济、金融系统具有平等交换关系的系统。 农村金融形态的变迁,应该“内生”于农村经济发展,只是其功能的实现形式。因此,农村金融的概念内涵在功能意义上,则表现为:

(1)农村金融是具有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功能的金融。农村金融作为“农村的”“金融”,在功能范式的认知框架下,是指与“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需求相对应、具有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功能的“金融”。而不是被人为认定“农村”身份,或只为农业生产提供信贷服务的农业金融,或仅在农业和农村领域为自身需要而开展业务活动的,地理意义上的农村金融机构及其组织体系。只有那些为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交易需求,而在分工和交换体系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组织体系才属于农村金融的范畴,即农村金融的交易功能决定了农村金融机构和组织体系的形态,而不是相反。农村金融的有效性不在于其机构的多少、规模的大小和现代化程度的高低,而在于其功能的发挥程度。换句话说,“只要能承担相应的金融功能,具体的金融机构形式则是无关紧要的”,“只有通过某种形式提供农村居民所需的金融服务才是问题的根本所在”。

(2)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与整体金融的交叉系统。农村金融既从属于农村经济系统,是农村经济系统中的子系统,研究农村经济问题,应包括农村金融,研究农村金融问题,要考虑农村经济的影响。同时,农村金融又属于金融范畴,是整体金融系统中的一个单元,研究金融问题不能回避农村金融。同样,研究农村金融问题,不能不考虑整体金融的影响。农村金融系统运动既是金融系统运动的一部分,又是农村经济系统的一部分;既具有金融的一般特征,又具有与农村经济需求相一致的独特形态,是宏观经济环境下,农村经济与整体金融双重作用的结果。

(3)农村金融是内部功能和结构复杂多样的系统,农村金融的内涵既要从理论层面上,根据整体金融状况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来理解,又要从现实层面上,根据农村金融的现实状态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来理解。在理论上,农村金融应当包含一系列内涵丰富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如储蓄、信贷、结算、保险、投资、理财、信托等,以及与之相对应的金融组织体系,或者说和整体金融应该是保持一致的组织体系。在现实上,...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义内容是什么

1、意义:农村的全面改革克服了过去经营管理中的弊端,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同时适应了现代化发展的方向,为农村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2、内容:

一是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体的土地制度的改革;

二是撤销人民公社和生产大队,建立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

三是改革经济管理体制,使农业生产适应市场需要,主要是改革农产品的统购派购制度,允许农产品进入市场;

四是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非农产业,进行多种经营。

扩展资料

农业和农村经济战略性结构调整的主要方向是:

①全面提高农产品的质量。

②合理调整农业生产的区域布局,发挥区域的比较优势。实行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草、还湖,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③扩大农产品的转化和加工。

④积极实施发展小城镇的大战略。

⑤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中国cpi分城市和农村这里城市和农村怎么界定

城市,是以非农业产业和非农业人口集聚形成的较大居民点(包括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一般而言,人口较稠密的地区称为城市(city),一般包括了住宅区、工业区和商业区并且具备行政管辖功能。城市的行政管辖功能可能涉及较其本身更广泛的区域,其中有居民区、街道、医院、学校、写字楼、商业卖场、广场、公园等公共设施。农村,不同于城市、城镇而从事农业的农民聚居地。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的劳动者聚居的地方。 相对于城市的称谓,指农业区,有集镇、村落,以农业产业(自然经济和第一产业)为主,包括各种农场(包括畜牧和水产养殖场)、林场(林业生产区)、园艺和蔬菜生产等。跟人口集中的城镇比较,农村地区人口呈散落居住。在进入工业化社会之前,社会中大部分的人口居住在农村。

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的农业人口居住的地区,是同城市相对应的区域,具有特定的自然景观和社会经济条件,也叫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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